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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農津貼排富條款 擬比照國民年金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7日電)農委會今天表示,老農津貼排富條款擬修法比照國民年金發放標準,計算老農名下不動產價值時將扣除公設保留地,若已領津貼者因調升土地公告現值使財產超過請領標準,仍可請領。 行政院會上午通過「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修正草案,將申領老農津貼的排富規定調整與國民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的標準一致,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輔導處副處長周若男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表示,目前老農津貼排富條款規定,名下不動產價值扣除營生用農地和居住農舍後,若合計新台幣500萬元以上,不可請領津貼;若已請領津貼者,因公告土地現值或房屋評定價格調升,造成財產價值超過排富金額,也不可再申領。 {ad-優質推薦: 朴子不動產,   通霄廠房廠辦,   朴子土地,   中壢工業地,   淡水房屋買賣,   } 周若男表示,修法後,原已領取津貼者,在不動產未新增的狀況下,若因土地公告現值或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調升,導致不動產價值超過500萬元,仍可繼續請領。 另外,周若男指出,考量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經劃設後,政府多遲未徵收且處分不易,依現行規定,該類土地仍需列入不動產價值計算,對老農津貼申領人權益影響很大,因此修法後,這類土地將不列入計算範圍。 周若男說,老農津貼為每月發放,每人每月7256元,今年7月共發放61萬9948人,預計新法上路後,將影響200多人。1060907 {ad-優質推薦: 永康農地,   新竹土地買賣,   台南建地,   鶯歌農地,   桃園買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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